一、拆迁房要给女儿一套(拆迁房儿女怎么分)
1、没有,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子女是没有权分的。如果父母双方过世,子女应当享有继承权,但是这个也是与房屋拆迁无关的。具体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是什么,如果当地按照房屋产权标准,父母的房子还是补偿给父母。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闺女嫁走有没有继承权
1、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2、只要能证明除父亲以为的其他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遗产的继承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是父母健在,那么拆迁房与子女是无关的,父母想给谁就给谁,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作为遗产的话,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会享有对应的继承权,因此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说女儿就没有继承的权利,除非是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那么才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一、未满十八岁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警告未满十八岁人士自觉离开)不满18周岁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别处理:1、已满十六周岁的,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只要犯罪,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
一、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一、民法典的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是什么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