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为主

法律帮帮 2022-10-18 14:07:14

一、刑法中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为主

根据犯罪行为人非法提供的精神药品的种类以及数量等来确定,犯了本罪的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结合案件的情况给予相应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数量标准是什么

没有规定具体数量标准。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向吸毒人非法提供毒品,就可构成本罪。但在实践中,并不是对所有非法提供毒品的行为都定罪,而要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偶犯、初犯等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在实践中,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人员或单位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但是确实用于医疗、教学、科研的,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对于其违法行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理。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毒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依照《刑法》第347条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的提供精神药品这种行为完全是违反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只要造成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那么必定就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在处罚的上面也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如果是单位犯罪不仅要让单位给予相应的罚金,而且主负责人也要承担有期徒刑。

对于一些药品的提供,我国的法律法规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因为有一些精神药品会对人的精神造成极大的损害,如果是有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生非法提供该类不允许被提供的药品,或者是在不符合提供条件的情形下提供药品的,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帮帮温馨提示】
本文系根据授权转载自其它媒体,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另文章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如有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
刑事辩护
阅读量:0

相关常识

推荐律师

余律师
余律师
征地拆迁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热度 26565 帮助了 5012
郭律师
郭律师
征地拆迁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热度 21253 帮助了 7979
高律师
高律师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合同事务
热度 4378 帮助了 2729
杜律师
杜律师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公司经营
热度 4028 帮助了 7006
郑律师
郑律师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综合类型
热度 28572 帮助了 10132
快速提问
联系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