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用户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用户
2024-04-25 17:03:57

婚后在父亲的土地上盖的房子离婚后女方可以分走房子吗

婚姻家庭
1 0

律师回答(1)

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
姜律师
姜律师
2024-04-25 17:03:57

法律分析:由于该宅基地的所有权人,登记在男方的父母名下,那么应该认定为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能分割。同时,如果当事人如果能够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资翻新过该房产,那么应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问答

推荐律师

周律师
周律师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热度 40286 帮助了 10037
金律师
金律师
公司经营
征地拆迁
刑事辩护
热度 28449 帮助了 2572
王律师
王律师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热度 21000 帮助了 8903
罗律师
罗律师
医疗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热度 18388 帮助了 10570
王律师
王律师
婚姻家庭
公司经营
知识产权
热度 37089 帮助了 8801
快速提问
联系客服
回到顶部